发布单位:西双版纳创实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2-5-10
随报关单交验的货运、商业单据。
任何进出口货物通过海关,都必须在向海关递交已填好的报关单。与此同时,还需提交有关的货运和商业单据,接受海关审核提交的单证是否一致。
海关查验无误之后将加盖,作为提取或发运货物的凭证。
随报关单同时交验的货运和商业单据有:海运进口提货单;海运出口装货单(需报关单位盖章);陆、空运运单;货物的(其份数比报关单少一份,需报关单位盖章等);货物的装箱单(其份数与相等,需报关单位盖章)以及根据具体的货物的特殊单证。
需要说明的是:如果海关认为有---,报关单位还应交验贸易合同、定货卡片、产地证明等。
另外,按规定享受减、免税或免验的货物,应在向海关申请并已办妥手续后,随报关单交验有关证明文件。